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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秋的午后依然有一点热。我一个人在咖啡馆最角落的沙发里,昏昏欲睡。
眼前有一面墙,贴满从杂志上撕下来的品牌大片。
它们在空调风里上下起伏,像海浪一样,很快乐。
今天,我从衣柜里翻出levi’s,从鞋架上拿出帆布鞋,我盘腿坐,连鞋都不用脱。真好。
我想起城市西边一个开过整片向日葵的地方。
很久以前,那里只是一片荒地。
那天,我的装束和今天一样,我背着Astroboy的双肩包从那里走过。
那时候,我的头发很短,像小男生一样。
那时候,我常常想,要是能每天都看到向日葵就好了。
后来。那块地上,果然长出了很多很多的小太阳。
再后来,小太阳变成了萝卜高粱芝麻或者是别的东西。
你们来看看我,是不是仍然是那时候的样子。
没有变。没有老。
笔记本闹起了脾气,搜不到无线网络。
本来我想和丸子聊聊她的小说,约西西过几天吃饭,看敏少爷是否已经安全回家,问问吴小姐北京的秋天有没有让她的皮肤开始缺水,八卦一下大王的感情生活……
OK,等太阳下山,我就回家去。现在我要先想想,她和他那个七年的故事。
七年后,我三十岁。
但愿我还是没有变,没有老。
还是会不脱鞋就盘坐在咖啡馆的沙发里杀掉一个又一个午后。
事实上,如果能成为永远不老的老妖婆,那是件多快乐的事。